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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太原11月11日电 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勘查杀人相关现场时查获了赵黎平藏匿的转轮手枪、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内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黎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对其所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根据赵黎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等参加了旁听。
赵黎平行凶细节:
追杀过夜女子 焚尸逃离时半路抛尸
第一次开了两枪未致命 女子逃至小区仍遭枪杀
据赤峰警方介绍,2015年3月20日晚,一名年轻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前任公安厅长追杀。该女子就是28岁的李某某,家住赤峰市。
而据一名警方人员透露,赵黎平当天晚上先是在205国道桥北附近向该女子开了两枪,但并未致命。女子随即坐车逃离,并打电话报警。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追至一小区后将人杀害。
有人还表示,赤峰警方接到报警后还不相信报案人所说的“赵黎平驾车持枪追杀”,但因赵黎平在担任自治区公安厅长时曾规定,接到报警电话必须出警,由此警方设卡追捕。
开枪击倒女子后抬上自己的车
有媒体披露了发生在小区的一幕:2015年3月20日晚上9点到10点间,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内的行人已不多,多数的居民都已在家中。
一辆白色的车刚刚驶入小区,紧跟着的一辆黑色奥迪车也快速地进入。目击者刘平(化名)称,白车开到一栋商品楼前停了下来,一位年轻女子下车。紧随其后的黑色奥迪车也停了下来,一名男子冲出来,举枪对女子开了一枪。
将女子抬上黑色奥迪车后,赵黎平准备驱车离开小区,倒车过程中,赵的车子剐蹭了停在路边的多辆小车。有行人注意到这辆黑车驶出小区大门时“速度很快”。“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目击者张凡(化名)表示,围观的居民开始增多。很快警察设立警戒线,开始进行调查,随后还拷贝走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案发前俩人在酒店过夜
据了解,赵黎平杀人后开车离开赤峰市,并在半路上抛尸。
案发后四五个小时,根据摄像头记录下的行车踪迹,警方最终在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而被警方截住时,赵黎平身上带血,他没有反抗。
而警方调查发现,赵黎平与被害女子事发前一天曾在赤峰港湾世纪酒店住过一晚上,该酒店距赵第一次枪击女子的桥北仅有5分钟车程。这与之前有媒体报道的“赵黎平是在3月20日晚开车到内蒙古赤峰市作案”有一定出入。
杀人后还焚尸掩埋
在经过地毯式搜索后,警方终于在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的山上发现了受害女子李某某的尸体,这里距案发地十余公里。21日中午,刚刚吃过午饭,赤峰市松山区的警员们就接到了搜寻安排。“沿着205国道东西两侧开始搜查尸体、枪支、子弹、汽车坐垫和车牌照。”
此后,警方在国道附近的某厂区南墙边发现了死者的充电器、包以及带血的汽车坐垫,还有一把铁锹和斧子。当晚7时许,警方发现焚烧痕迹,并终于在山坡上发现了受害女子李某某的尸体。“焚尸后埋了,但是没烧太严重,头部中了一枪,不过目前尸检结果还没出来。”该警方人员称。
提前一天曾来踩点
在山的另一侧,警方找到了被压在石头下面的两把手枪。
在山上的搜索过程中,警方意外发现,赵黎平在事发前曾来此踩过点儿。“有个羊倌在山上住,家里有摄像头,羊倌说赵黎平曾经来过这个地方,甚至还跟他放了一会儿羊。”
(责任编辑: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