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人员查询
魅力乡村 旅游指南
国际资讯 热点观察
国内要闻 独家报道
网视中国 法治中国
地方新闻 聚焦三农
时代先锋 书画精英
慈善中国 房产时讯 金融财金
百姓心声 企业风采 健康养身
绿色生态 食品监督 旅游指南
文化产业 书画英才 佛说天下
艺术人生 人文庄浪 曲艺杂谈
记者杂谈 体育天地 学生天地
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治前沿 >

徐州中院公开审判一4人团伙抢劫、抢夺、盗窃近千万大案

时间: 2015-11-07 09:45 作者:李荣信 秦瑞东 来源:法制网 点击:

 

法制网讯(通讯员 李荣信 秦瑞东)流窜9省市,专门针对银行取款人,4人团伙作案60余起,涉案近千万。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这起涉9省市4人抢劫、抢夺、盗窃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志钢,39岁,吉林人;被告人张雨,30岁,吉林人;被告人张鹤,28岁,吉林人;被告人田林,57岁,黑龙江人。其中张雨和张鹤是亲兄弟,张雨是田林的女婿,张雨、张鹤与王志钢则是老邻居。作案前四人均有稳定工作,且田林曾是矿上公安民警,因私放小偷被同事举报,持刀将同事捅伤而失去工作。

起先,被告人张雨、王志钢二人一起作案,主要在黑龙江鹤岗市一带活动,后张鹤加入。2010年底,张雨、王志钢、张鹤三人在天津作案后回长春路上,途经葫芦岛绥中县102国道时被派出所抓获,田林花钱把三人捞出,随后田林加入团伙。

此后4人秉持“能盗则盗,不能盗则夺,不能夺则抢”的原则,明确分工。由张雨负责开车,田林、张鹤负责盯从银行取钱的人,王志钢负责砸汽车玻璃动手后拿钱。四人作案经验丰富,因田林曾是民警,具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每次从东北出来作案,均通过换车、使用“黑卡”等形式进行伪装,通常选择两省交界地作案,作案后迅速逃往另一省份。

2007年11月至2014年7月间,被告人王志钢、张雨、张鹤、田林经事先预谋,交叉结伙,先后携带螺丝刀、弹弓、破窗器等作案工具,开车尾随从银行取款人员所开车辆,扎其车胎,待其停车时趁其不备拉其车门、砸其车玻璃,窃取车内现金,实施盗窃60余起,共盗窃人民币九百余万元。同时,还进行多起抢夺、抢劫作案。作案地点遍及全国各地,有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苏、河北、天津等省市。所得赃款,四人平均分配。

2014年7月11日,被告人王志钢、张雨、张鹤、田林在徐州市沛县大屯煤电公司附近盗窃12万元后逃离现场。当地公安机关经走访、侦查,先后将四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志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八万元;被告人张雨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七万元;被告人张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六万元;被告人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八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志钢、张雨、田林盗窃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被告人张鹤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盗窃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四人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其中被告人王志钢、张雨、田林抢劫他人数额巨大,被告人张雨属于多次抢劫、抢劫他人数额巨大;被告人王志钢、张雨、张鹤、田林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行为均构成抢夺罪;被告人王志钢、张雨、张鹤、田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到银行取钱时要提高警惕,留意身边的人,尤其是那些不像办理业务的人,以防被犯罪分子盯上;携带大量现金时不要在路上停车办理其他事务,如果确需下车办事,也不要把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留在车上;一旦被盗、被抢应立即报警,提供有效线索,协助警方破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唐虎)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关于中国新闻时讯社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时讯社 电子邮件: sxszsw@126.com 监督电话: 010-53315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150246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