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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做村官盖小楼欠23万10年不还 遭异地强执

时间: 2016-05-06 09:13 作者:王晓飞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

  昨天,贺某拒不执行并辱骂法官,被执法人员带回北京。京华时报记者 欧阳晓菲 摄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的张某、贺某夫妇,因合同纠纷被北京平谷法院判决支付杨某等人25万余元。但夫妻俩仅支付了2万余元便“消失”了10年之久。昨天,根据平谷法院与兴隆县法院签订的异地执行联动协议,平谷法院执行庭法官在兴隆县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找到了张某夫妇。此时的张某已经是一名村干部,还盖起了小楼。当天,法官将拒不执行的贺某带回北京,并将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案情回放

  老赖欠钱不还消失10年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的张某和贺某夫妇10年前曾在北京平谷做生意,因为一起合同纠纷与当地的杨某等人打起了官司。2005年5月18日,平谷法院判决张某、贺某支付杨某等人25万余元。

  据该案的执行法官蔡桂明介绍,法院判决后,张某、贺某未履行判决,杨某于2005年1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此后,张某夫妇仅在2006年支付了共计2万元的案款,之后就杳无音讯。法院多次查询张某夫妇的财产状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06年到2014年,我们也曾多次前往河北查找张某夫妇,但是都扑空了,打官司时在法院登记的地址根本就不是这两个人的。”蔡桂明法官介绍,今年初,根据平谷法院与河北兴隆县法院签订的异地执行联动协议,“当地法院经过摸排,发现张某夫妇曾经卖过房子,而且很可能已经盖起了新楼。”

  平谷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张国栋介绍,执行庭根据兴隆县法院提供的这一线索,迅速前往兴隆县城,经过调查,发现张某夫妇已盖起二层小楼。“张某还是当地的村干部,有固定收入。”

  平谷法院执行庭根据执行联动协议,请兴隆法院执行局配合前往张某住所地进行强制执行。

  >>异地强执

  老赖辱骂法官拒不执行

  昨天下午,平谷法院的3名执行法官及6名法警与兴隆法院的数名法官驱车来到张某夫妇的住所地——一座二层小楼。法官敲开大门,亮明了身份。

  “出去,我没钱。”一听是法院的,贺某蹿出屋驱赶法官,“张某不在家,我不知道他去哪了,我们没钱。”

  法官确认张某不在家后,向贺某宣读法律文书。

  “你的案款10年没有执行,你说没钱,你盖房子的钱是哪来的,之前法院传唤你为何不与法院联系?”蔡桂明问。

  贺某张口结舌,情绪有些激动,开始辱骂、推搡法官,“我就是没钱,你们抓我呀……”

  蔡桂明当即决定将贺某先带回平谷法院。

  “虽然暂时没有找到张某,但他的妻子贺某也是被执行人之一,她态度强硬,并且辱骂法官,拒绝执行,根据她盖楼的事实,也不属于无财产可执行的欠款,因此,我们将对贺某采取司法拘留。”蔡桂明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兴隆法院提供的信息,张某此前就曾是兴隆法院的“老赖”,被兴隆法院执行过。“我们调查时还发现,张某不仅拒不执行平谷法院的判决,还到处炫耀,向他人支招如何做‘老赖"。

  >>联动协议

  两地电话沟通即可联合行动

  “该案之所以执行10年未果,不是因为法院不作为,而是异地执行查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度太大,当事人将财产隐匿,执行法官很难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平谷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张国栋介绍,在此案的执行中,兴隆县法院给予了极大的配合,并且提供了重要线索,才使得执行案件有了推进。

  张国栋介绍,在异地执行联动协议签署前,如果需要异地法院配合,或者委托异地法院执行,执行庭的法官需要向三中院请示,再上报北京市高院,再由北京市高院与河北省或者天津市高院发函,对方再逐级向被执行地法院发文,程序繁琐不说,还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

  “现在签署了异地执行联动协议,基层法院之间就可以直接沟通,有的时候甚至是给对方法院执行局打个电话就行。”张国栋表示,这样就破解了地方保护主义和消极执行的难题,根据协议,只要一地法院有执行方面的意向,另一地法院就要进行配合。

  据悉,自平谷法院与京津冀三地法院签署执行联动协议以来,该院已执结相关案件380余件,协助津、冀法院执行案件40余件。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责任编辑: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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